帮电信诈骗团伙“吸粉引流”,“刑不刑”?刑!

2024-7-29 06:13| 发布者: 李泽铭| 查看: 406| 评论: 0

“吸粉引流”诈骗

什么是“吸粉引流”诈骗?
“引流”是诈骗手段翻新的一种形式,犯罪分子通过拨打电话、发送短信、面对面扫码关注等方式,发送诱导性信息,引导被害人加入犯罪分子的微信群,QQ群或者其他小程序,随后由诈骗团伙对受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。“引流”分为“地面推广引流”和“互联网推广引流”,引流”是诈骗团伙开始的“前端服务”,没有“引流”诈骗团伙就不能精准地实施诈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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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“吸粉引流”类兼职
1. 冒充客服、投资顾问电话引流。诈骗团伙会招募“话务员”,要求入职者按照设定话术,给非法获取的公民名单打电话或发短信。自称是各类平台“客服”、投资公司话务员,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建立的聊天群。2. 线下推广引流。线下推广引流多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,要求事主扫描二维码或是用拉人建群、发送虚假广告来免费领取小礼品。而这些所谓的兼职工作其实是为诈骗分子下一步实施诈骗做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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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案例
【案例一】

肖某某经人介绍,为上游诈骗分子推广涉诈APP提供“吸粉引流”服务。肖某某先是吸引受害人进群,引导受害人完成抖音点赞关注任务,随后在微信群中发红包,让受害人尝到甜头。取得受害人信任后,以可以获得更大的红包为由头,继续扫码进入微信群,由诈骗分子在微信群中发布涉诈APP链接。肖某某为获取更多非法利益,主动招募胡某某、张某某一起提供“吸粉引流”服务,导致被害人张某被骗63万余元。
【案例二】

被告人王某曾以非法获利为目的,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,建立多个微信群方便“吸粉引流”。以免费送小礼品的形式,借机操作礼品受赠者的手机,将其微信好友拉入引流微信群中。在微信群达到一定人数后,将微信群出售给其上线,从中非法获利两万元。随后,电诈分子利用王某拉好的微信群,在群内发送链接、推广诈骗APP,对微信群内的人员实施诈骗。经查实,有三名被害人受骗,被骗金额高达23万余元。
警方提醒
1. 如遇到邀请进群、转发可领取礼品等情况,务必要高度警惕;
2. 不要轻易添加来路不明的好友、点开来路不明的网址;
3. 年轻人特别是学生群体在网上找兼职时务必擦亮眼睛,特别警惕邀请进群、动动手指就可获得报酬的工作;
4. 受“不明人员”鼓动诱惑,批量拨打诈骗电话、群发诈骗短信或添加微信、QQ好友,无论是否获得报酬,都涉嫌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,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。
来源:济宁反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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